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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
1、未就业青年:年龄在16-35周岁,本市户籍的未就业人员;
2、见习学校学生:参加本市就业见习计划的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所属全日制毕业学年学生;
3、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本市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应届离校2年内未就业全日制毕业生。
就业见习学员见习期间每月工资待遇按照本市最低工资80%+800元本区补贴,见习期间不签订劳动合同,见习结束择优录用。
报名地址
香花桥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210办公室(香大路1001号)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5922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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